规章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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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借还管理制度

时间:2023-12-22 11:53  浏览:

一、凭证借阅

读者须凭本人电子借阅证借书。

二、借阅总量

读者借阅图书总数上限10册。

三、借阅期限

1.教师借阅图书借期为50天,学生借阅图书借期为15天。

2.借阅期满,读者可自行办理图书续借手续,每册图书可续借3次。

3.借出图书,本馆若有特殊需要,可随时索回。

四、逾期处理

读者需按期归还图书,若读者所借图书有一本逾期,则立即暂停其借书权限(包括外借、续借、预约),归还逾期图书后将自动恢复借书功能。

五、借阅方法

1. 图书馆社科书库、自科书库、资料室实行开架借阅。

2. 入库室时需凭电子借阅证登到、获取代书板,并使用代书板找书,出库室时需交出代书板。

3. 凡外借图书,须经管理员办理外借手续,否则按窃书处理。

4. 借书时需仔细检查图书是否有缺页、破损等被破坏情况,如有发现,需及时向管理员说明,并加盖验收章。

5. 寒、暑假借书可在期末考试前一周之内办理。

6. 工具书等珍贵图书和阅览室报刊,只供室内阅览,不予外借